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数理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经济统计学 | 笔试时间: 2025年3月7日(周五)上午9点至11点 | 笔试地点: 武东路100号第三教学楼107教室 |
面试时间: 2025年3月7日(周五)中午12点30分开始 | 面试地点: 武东路100号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大楼三楼1312会议室 |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专业知识考查 | 45分 | 统计学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按照45%记入综合考核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 | 50分 | 考察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 |
科研能力考核 | 5分 | 按照考生提交的已正式发表文章进行考核 |
科研能力考核说明:按照已正式发表文章(仅计算已经正式发表的文章,已录用但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进行加分)的类别进行加分,类别参照我校目前最新的学术成果分类标准,不在我校A\B类论文成果范围内的论文成果不在加分范围。
加分政策明细如下,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1、A类论文成果:独立作者发表加4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加2分;以非上述两类情况发表,加分值按照4/合作人数计算。
2、B类论文成果:独立作者发表加3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加1.5分;以非上述两类情况发表,加分值3/按照合作人数计算。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5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分)+科研能力考核成绩(5分)。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其中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中的任何一项)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均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③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期间到学院接受报考资格审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各位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综合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如果考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存在虚假、错误的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则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请各位考生登录系统查看相关申请材料到达情况,若有缺少请于3月6日前联系学院工作人员(021-6590229 朱老师);
4、考生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于3月6日前联系学院工作人员(021-6590229 朱老师)。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2月28日